各分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山东省委高校工委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现将学院参加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的“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活动以“中国梦?廉洁情”为主题,从高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参赛对象
学院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参赛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 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2. 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 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
4. 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 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 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 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 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以上各类别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参赛作品报送时间
各参赛选手于2013年9月2日将参赛作品报送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部。联系电话8554955。
纪监审计部
思想政治工作部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